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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申报2020-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匿名用户  发布日期:2020-10-28 查看:27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位老师:
为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关于申报2020-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人条件
(一)应为我院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的教职员工,应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每年度限报1项教改项目,团队成员应结构合理,能充分发挥各自专长,经费预算合理。在研教改项目负责人在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前不得以负责人身份再次申报教改项目(委托项目除外)。
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说明
(一)本次申报将以2020-2021两个年度同时申报,每年度立项一个项目库,包含重点项目、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校备案)。重点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立项评审,学校委托项目,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立项资助,一般项目(学校备案)由学院(教学院长)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在项目结题报学校审核认定通过后,列为校级一般项目。学院根据《兰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
1.重点项目,鼓励跨行业、跨学校、跨学科、跨部门以团队形式组织申报解决当前学校教育教学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并有较高应用价值的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2.委托项目由教务处根据实际需要,委托相关单位或教学、管理团队开展。
3.一般项目(学校备案)选题不限,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专任教师人数,我院至少需立项8项。
(三)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确因项目研究需要,项目负责人可向归口管理单位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三、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
(二)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各位老师请登录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内涵提升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lzu.zlgc2.chaoxing.com/),根据操作说明和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相关申报材料。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申报材料须先由学院初审通过并签署推荐意见后,再报学校参加评审,一般项目由学院自行组织申报及立项管理。
(三)联系方式
学校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王淑萍(8914205)、 李敏娜(8912805)
一般项目:徐菁(8915300)
四、项目评审与立项程序
1.重点项目:所有申请2020-2021年度教学研究重点项目须参加现场答辩,请教学研究重点项目申报人提前准备汇报PPT和答辩材料,答辩具体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学校将根据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和学院推荐意见确定拟立项名单,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立项名单,
2.委托项目由教务处委托相关教学单位和教学团队,不参加答辩,由学校发文立项。
3.一般项目由学院组织立项答辩,由学院发文立项,学校发文认定。
项目立项后,学校或学院将按照《兰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统一管理。
五、项目经费管理
1.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资助经费分为先期划拨经费和中期划拨经费两部分,由学校直接拨付至学院。项目立项后,将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划拨先期经费,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预算进度,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排好各项经费的支出。对于经费执行情况不良的,归口单位向负责人作出提醒,经提醒后仍无改善或改善效果不好的,停止中期划拨经费的拨付,并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2.一般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项目经费,确有必要的,学院可予适当资助。项目结题后经学校审核认定为校级一般项目的,学校根据认定结果分档给予奖励。
附件:
1.2020-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参考指南
2.2020-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申报参考指南
3.2020-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兰州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5.兰州大学质量工程使用手册-普通用户篇
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0-10-28至2020-11-04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院级一般项目:管理学院)